问题:
专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今收到商标局发出的第32类第58796413号“瞿永泰”商标驳回通知书,理由是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7)款、第三十条的规定,以“你公司将老字号名称大量申请注册为商标,易造成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针对此情况,特来函给贵司说明相关情况:第一:我们公司注册的商标均不是老字号商标,是有一定历史的老品牌,在1950年至1956年国家进行公私合营期间歇业的或是在后期市场经营中倒闭消失的。这些老品牌注册后,按国家老字号评审要求,需要经过3年的经营后,才具备评审老字号的资格。第二:2019年总书记提出重振老字号,培育新字号的发展方向,上海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市委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机遇,制定重振老字号“一街一园一平台”战略布局,深入推进老字号重振工作。2019年5月7日,“打响上海购物品牌重振老字号(金山专场)推进会暨长三角老字号品牌路演汇”在长三角路演中心举办,以揭牌的形式启动“长三角老品牌振兴基地” “长三角老字号企业联盟”“上海老牌新品首发地”建设,目前老品牌基地设在上海金山区枫泾镇。第三:上海承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根据商务部等16个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在2019年10月份正式与上海中华老字号企业协会共同发起《上海地区解放前知名老字号振兴计划》,并担任振兴计划的执行单位。在该计划中,明确提出品牌恢复、品牌注册、品牌升级、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振兴工作。并将新恢复的老品牌按市委精神全部落户到上海金山区枫泾镇--《长三角老品牌振兴基地》。所以上海承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并没有恶意囤积商标,抢注商标的事项,所有商标均是按上海中华老字号企业协会要求,深度挖掘历史、梳理组织关系后进行审报,同时受协会统一监管。综上,上海承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助力《上海地区解放前知名老字号振兴计划》是响应国家的号召,开拓挖掘、复兴老字号、推广老字号、传承发扬中华老字号的计划是一项对国家、对社会有益之事。希望总局商标从业者在核查相关事实的基础上,核准我们公司申请的诸多商标。我们公司已将相关说明材料寄往总局综合处,望贵司能尽快回复,万分感谢!邮箱:184783878@qq.com 联系人:郑岗峰 特此说明! 上海承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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