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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册被驳回,其它人同样商标为什么可以注册成功?
时间:2022-03-09    访问量:0

问题:

2019年06月03日,我申请注册44类“萌奇宝贝”理发商标,被驳回,复审被驳回。原因与“萌宝贝”构成近似商标;2020年11月13日,武汉墨澜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44类“萌奇宝贝”,2021年11月13日注册发文。(注册内容人工授精(替动物)与萌宝贝完全一致。)2021年12月08日,我修改名称为“萌宝奇贝”,再次被驳回,驳回原因与“萌宝贝”构成近似商标;综上,请商标从业者审查是否属实,如有可能是否有合理解释?

回答:

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对于新申请应按照现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法及相关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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