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方收到的第58548952号商标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有实体补正项需回文,但发文中并未明确实体补正项具体内容,线上补正项只有有关说明文件可进行修改。请问一下我方补正时具体哪些项目应进行实体补正,哪些项目需进行线上补正呢?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电子申请,电子回文;如有书籍材料可以同时邮寄至国家商标局收文科收,附上意见书复印件一同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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