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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申请人及代理人进行违法违规操作的投诉
时间:2022-03-11    访问量:0

问题:

四川球鞋澡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撕尼克肖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其代理机构合谋伪造了我们公司客户第24970842号商标的转让文件,于2018年6月8日向商标局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在该转让申请被核准后,其立即提交了大量相同/类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待我们公司客户发现后,即通过诉讼转回了被窃取的第24970842号商标,商标局应也有该案二审的生效判决。但四川球鞋澡堂名下现仍存在大量与我们公司客户商标相同/近似的注册商标,现我们公司客户,即第24970842号商标的合法注册人,请求商标局彻查该案事实,针对四川球鞋澡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为其提交转让的代理机构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并对四川球鞋澡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与第24970842号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依职权宣告无效(我们公司已代理客户于2021年8月致函贵司请求对四川球鞋澡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与第24970842号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依职权宣告无效)。

回答:

我局部署开展了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希望您协助提供具体商标代理机构信息,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联系邮箱:dailiguanli@cnipa.gov.cn” 举报线索途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搜索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登陆系统用户注册后可填写投诉信息,系统会直接转办地方局。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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