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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驳回,需要复审,持有异议
时间:2022-03-11    访问量:0

问题:

注册之前特意查的32类里没有跟我们公司要注册的商标一样的或相似的商标都没有,我们才注册的。我们想了很多个名字发现都被用了,只有现在这个被驳回的没有人用,我们才用的。现在用31类里的商标驳回32类里的商标,我们持有异议。完全不一样的产品,一个是农林生鲜一个是饮料,就像你家卖扑克用姚记,我家开饭店用姚记,两个根本没有交集点的名字,你说我用是不是没有问题,你还不让我用了。根本不是一个类别里的同名商标有很多,你们拿一个跟我们类别不相干的类别就把我们的商标给驳回了。希望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回复。

回答:

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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