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公司是代理公司经营不善打算注销,但是大量的客户的后续信件与业务的处理问题,如果按商标局的规定,要每一个商标都办理变更业务,还要跟每一个客户签订变更业务的合同,要客户盖章同意变更的委托书,如果有几万个客户,这个工作量非常之大,一个打算注销的公司根本无法有这么大的人力精力去操作,能否由该代理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指定一家合作公司接收?或者说,注销公司只不允许提交新的商标业务,原来业务的信件往来等等仍然可以寄到注销公司指定的地点?如果这个问题不能解决,那么公司注销了也不会主动向商标局提出注销代理的申请,因为这样的话,后续的信件就接收不到了,那该公司就涉及到违约的问题,任何一家公司都不想因为后续事宜而违约,如果商标局发现该公司已经注销了,也强行注销她的代理资格,这是个双输的决定,那这样决定也会造成的该公司的违约,该代理公司已无法收到商标局的信件,也无法继续处理商标局的后续业务,代理公司构成违约,客户后续又得花钱找其他代理公司处理,或者有些客户接收信件地址本来就收不到信件造成了信件遗漏,那这个损失就非常大,然后客户会纷纷投诉,还会责怪商标局政策问题,由于商标的售后业务跟其他行业不同,有的商标需要几年一年半年才能够下结果的,经营不善的公司也不能够因为这个继续耗下去维持公司运作,所以,请商标局商标从业者考虑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不是1家公司的问题,是广泛的问题
回答:
您反馈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反馈,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