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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撤三申请
时间:2022-03-14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被别人撤三申请。该商标我们2017年12月14日注册成功,并已下发商标注册证书。2022年1月5日别人进行撤三申请,我方需要答辩吗?我方只需提供该商标的证明材料即可,为什么需要答辩?我正在使用的东西,还需要去答辩去证明我的东西??并且该网站并非人性化,有些入口并非容易找到。关于自家商标的信息在该网站并非能第一时间看到。希望修整!!客服人工服务声音不清晰,回答问题态度有待提升!

回答:

需要做答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国家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国家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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