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与其他公司签订商标转让合同,转让方不履行商标转让手续,后我们起诉,且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商标转让合同,由转让方履行商标转让手续,我们是否可以直接依据该判决前往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
回答:
国家商标局作为协助执行单位,当法院对被执行人商标权采取强制过户时,国家商标局有法定配合义务。申请人须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等原件,并结合作出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办理移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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