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一批变更了代理公司的,后续的通知书是纸质发文的。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有部分纸质发文通知书丢失了,如何补办。
回答: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应向国家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详情请拨打商标询问电话010-63218500-1人工询问。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首页
电话
微信
联系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