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是否可以用公司的名义申请一个电子账号,然后登陆平台提交撤三别人商标的申请?
回答: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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