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盥洗室器具”表述不规范,商标局要求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进行规范填写;当时我们公司是参照商标局审理的第21731031号商标的商品项目作为依据,客户主要是做过滤浴池的水用的器具。第11类客户已拿到权利,在21类没有更合适的项目可替代,望老师给予解答;关于非规范项目,一直觉得把控尺度不一致,就像30类列巴、米皮,一会儿过,一会又不通过。
回答: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每年都会有相应的调整,请参考最新的类似商标和服务区分表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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