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2016年注册了一个商标是第30类的,是英文图形文字结合注册的,注册成功了,但是我在2022年一月份以同样的商标权人单独去注册文字,同样的类别,同样的小项目,结果给我驳回了,驳回引证商标说与2021年一家企业注册的商标构成了近似,但是引证的这几个商标都是没有注册成功的,那么为什么说构成近似呢,这完全是不合理的啊,为什么会这样呢
回答:
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对于新申请应按照现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新申请被引证在先相同近似商标驳回并不影响在先已注册商标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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