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商标局商标从业者以及财务处:近期我们发现商标局财务处在开具官费发票时,经常会把我们同一日期支付的同一笔支付的款项拆分后开具到不同发票中,同时还会把不同日期支付的不同笔款项拆分或者拆分后又与其他日期的款项合并到一起开具发票,对于我们代理机构的对账工作来说,十分不便利。还请商标局改良一下开票方式,建议是同一笔支付的款项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中,便于对账。感谢!
回答:
您反馈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反馈,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