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收到了第30类的54837697号《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后面附有异议书副本和关于证据材料的光盘,但是该光盘经多次尝试,确实无法打开获取证据内容,看不到证据内容该怎么针对性的答辩呢?老师能否将正本的证据材料复制一份发到我们公司邮箱呢?邮箱2445165275@qq.com,感谢!
回答:
请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异议科010-63218500-5-7人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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