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第61552082号商标和第8190437号商标不构成近似吗? 第8190437号商标有效期2011/4/14至2021/4/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期满一年内近似商标不予核准,即到2022/4/13,与其近似的商标不予注册;那么第61552082号,初审公告时间2022-03-20,怎么能获得初审呢?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是摆设吗?请问商标局遇到第61552082号已初审的商标 会怎么处理呢?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会有专门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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