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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封控期间不使用撤销答辩是否可以延期的询问
时间:2022-04-15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国知局:我们公司是上海企业,从3月28日和4月1日全市实行封闭管理,人员不能外出,我们公司的一个注册商标被第三方提起了不使用撤销(1月27日刊登的送达公告),提交使用证据的期限是4月26日,看目前情况4月26日不一定可以解封,我们没有办法到办公室、厂区、库房收集使用证据,所以也无法在4月26日前进行答辩。这种情况下,因疫情管控的不可抗力,我们公司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如何申请,向商标局哪个部门申请?多数上海本地企业都会面临这个问题,商标局是否出台相应的规定?

回答:

请登录中国商标网-通知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第350号)查看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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