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21595812号撤三答辩成功后,对方提出复审。但是代理机构没有收到答辩通知书,现公示期已过,请问:1、复审的时候会参考撤三提供的证据吗?2、不做复审答辩会影响评审结果吗?3、为什么代理机构没有收到答辩通知书呢?是否抄送给代理机构呢?4、现在已经评审分案,是否可以补充提交证据呢?
回答:
复审时会审查撤三证据;若复审无新证据,可以不用提交;撤销复审答辩不抄送代理;超期撤销复审答辩材料可以提交,是否采纳请以具体案件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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