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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我注册的时候引证他的商标,他重新申请不会引证我的在先商
时间:2022-04-21    访问量:0

问题:

我当初申请 47490917、56930885“沈大虾”商标,都引证的4805373“沈大”,后来我以撤三方式撤掉该商标,对方在今年1月份申请又申请62439623“沈大”,我的56930885“沈大虾”还在驳回复审当中,凭什么他申请可以不引证我的商标,直接就初审通过了?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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