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补正,使用证据问题
时间:2022-04-22 访问量:0
问题:
因转让商标过程中,商标局就转让申请补正通知书——转让人累计申请和注册商标数量较多,转让较多,受让人分散涉嫌恶意囤积商标转让牟利,具有不良影响;为此,请补充提供转让商标的相关使用证据或者使用意图;出现这个理由补正请问:申请人提供了连续撤销三年不使用裁定——裁定结果是:可以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在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该商标,予以维持。提供这样的裁定结果能证明转让商标有相关使用证据或者使用意图吗?如果能证明其有使用相关证据,那转让是否予以核准?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以提交的实际资料为准,具体是否可以核准需要上报讨论后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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