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举报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抢注商标行为
时间:2022-04-28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您好!经在国家商标局查询系统及在商标转让平台调查发现 高小女 抢注、囤积大量注册商标高达160件,且从其工商执照资料看,其显示其仅为涉及服装、化妆品,多类别多商标特点看明显超出正常经营使用商标的范围,如第62200870号图形、第62187262号等,并进行炒卖,而不以使用为目的,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恳请商标局依法对其注册商标作出撤销或驳回,以维护商标注册正常秩序!

回答:

请将相关证据材料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说明情况。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