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我们公司是上海企业,上海自3月28日和4月1日起全市实行封闭管理,至今尚未解封,快递企业的文件收寄业务也未恢复。目前我们公司有商标异议补充即将在五一节后到期,受疫情影响,无法在期限前及时将补充材料提交至商标局。在此情况下,我们公司相关商标异议案件的补充期限可否中止,待疫情过后继续计算期限?如可以,需要提供哪些文件证明受疫情影响?
回答:
请登录中国商标网-通知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第350号)查看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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