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敬尊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从业者: 您们好!我是位于安徽合肥巢湖市从事餐饮行业的经营者,因疫情导致三家店面已关停两家,为了不让员工们失业,目前艰难地支撑着一家店面,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三月底惊收悉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我店索赔200万元,起诉理由是大惠公司注册了“大牌檔”、“大牌档”和“南京大牌檔”、“南京大牌档”,惊恐之余无奈把“巢州大牌档”门招改成了“巢州府”,本想同对方友好协商就算了,考虑请律师还要支出一笔费用,在疫情中艰难前行的餐饮人满脑子都在想怎样降低成本减少开支能够活下去,但对方好像拿到了尚方宝剑咄咄逼人,没有商量的余地。在万般无奈之下聘请了律师应诉,经过律师分析与查阅相关书籍告知“大牌档”属行业通用名词、“南京”属行政区划,商标显著性较弱,不认为构成近似。我们想询问的是:南京大惠公司涉案的商标是否属滥用商标局赋予的权利,边界维权过宽是否会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当使用大牌档这一通用名称,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疫情的影响让餐饮人心力交瘁,案件的发生让我们更加雪上加霜。以上的不解,恳请商标从业者在百忙中给予纾困为感。再次感恩! 此致 ! 敬礼! 联系人:王力生 电话:
回答:
请询问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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