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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纸、期刊、杂志的申请规定
时间:2022-05-11    访问量:0

问题:

2009年2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在第16类“报纸、期刊、杂志(期刊)、新闻刊物”四种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注意事项的通知(商标综字[2009]第39号)http://ms.isheng.net/index.php?doc-view-21954想询问一下此文件是否到目前为止还有效?

回答:

按最新审查审理标准进行审查,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法及相关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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