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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询问
时间:2022-05-11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三次修订)第十一条规定:“商标印制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违法所得无法计算,那么可否视为没有违法所得?感谢。

回答:

请询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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