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续展期的“期满前的十二个月”从哪天开始算?
时间:2022-05-17    访问量:0

问题:

以下法条理解起来有些疑问,可以用具体案例解答的么: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例如:商标专用权期限:2013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13日请问:1、续展期是从2022年5月14日开始计算,还是从2022年5月13日开始计算2、是续展审到的时候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还是提交续展材料的日期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

回答:

1、续展期是从2022年5月14日开始;2、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提交;  ‍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