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恶意抢注 台湾企业 风扇商标
时间:2022-05-17 访问量:0
问题:
新版分类表实施后,台湾电机企业惊愕地他们在第11类风扇上注册多年的商标居然被一个名叫“郭映玲”的自然人照搬到第2801组群上进行了恶意注册。62168866、62114380是台湾“建准电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商标【1220963】【344635】;62168063是台湾“元山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商标【3678123】62158146、62159893是台湾“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商标【576495】【13814138】62180315、62163481是“台湾三巨国际电机有限公司”名下的商标【1374323】【1388038】还望此事能够引起局商标从业者的足够重视,彻底打压此类恶意注册申请行为,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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