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公司已注销,但商标还未办理转让,目前被他人撤三,收到商标局寄送的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1.请问我们公司已注销的情况下,需怎么答辩,如以我们公司名义答辩,请问还需提供执照之类的吗?委托书怎么盖章?2.或是还有其他的答辩方式?感谢!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可以正常答辩,如果提供不了营业执照可以在答辩时附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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