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799884号商标并无不良影响,恳请商标局能纠正。
时间:2022-05-19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曾经在第11类和第21类注册了商标“碧乳”,注册号分别为46753504、46755698,都已于2021年核准注册。为更好的保护该名称,2022年1月,我们公司在其余类别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碧乳”名称,共计38件,申请号为62799884号等。现在我们公司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驳回理由是这个名称有不良影响。“碧乳”一词出自五代十国时期后蜀明德二年(935年)毛文锡著《茶谱》,文中有载:“婺州有举岩茶,斤片方细,所出虽少,味极甘芳,煎如碧乳也。”该名称用来形容我们公司生产的举岩茶。该名称并不含有任何暴力、政治、色情等元素,我们公司对于商标局以不良影响为由所做驳回无法理解。恳请商标局能予以纠正。
回答:
62799884您询问的商标正在实审流程,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法及相关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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