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关于第19178093、19178110、19178150、19178167号“攒金”商标的撤三通知(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注册人未收到,但是代理机构于2022年03月16日收到了相关文件,钧局于2022年05月20日发布了送达公告,那么该撤三通知的答辩日期是怎么算呢?
回答:
已刊登送达公告、但自公告发布之日未起满30日的,申请人领取退信时视为送达当事人;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刊登送达公告、且自公告发布之日已起满30日,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开始计算回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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