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撤三答辩时间如何算
时间:2022-05-24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关于第19178093、19178110、19178150、19178167号“攒金”商标的撤三通知(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注册人未收到,但是代理机构于2022年03月16日收到了相关文件,钧局于2022年05月20日发布了送达公告,那么该撤三通知的答辩日期是怎么算呢?

回答:

已刊登送达公告、但自公告发布之日未起满30日的,申请人领取退信时视为送达当事人;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刊登送达公告、且自公告发布之日已起满30日,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开始计算回文时间;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