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商标工作者同志我是西安的一家公司,我们注册商标车轮宝典与现有商标车轮相似,被驳回。我有如下几个问题想请商标工作者百忙之中抽空了解一下。1,商标相似不是重合为什么予以驳回?那东方与新东方怎么就能同时存在。2,为什么不给企业申诉的渠道?难道钱就白花了。3,没有通过我都不知道,却有七八家商标复议的公司打电话告诉我,他们可以解决,只要花3800-8000元就可以了。4,企业的信息在国家级机构为什么会被泄露?5,小微企业不容易,身为国家机关更应该给予支持,说实话,我们西安本地的政务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就很高。6,作为国家机关,对外公布的办公电话打了十几个部门却无一接听,并不是忙音,如果官员都是如此为老百姓办事,那中国的经济发展真令人担忧。
回答:
1、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对于新申请应按照现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法及相关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3、4、我局部署开展了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希望您协助提供具体商标代理机构信息,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联系邮箱:dailiguanli@cnipa.gov.cn” 举报线索途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搜索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登陆系统用户注册后可填写投诉信息,系统会直接转办地方局;5、国家商标局询问电话为010-63218500,由于询问量大,线路繁忙,请您耐心拨打,对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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