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请求加快审理商标转让申请的函专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从业者: 本人于2021年7月6日提交了第1374913号“孟氏整骨”商标、第3039201号“孟氏”商标转让申请,至今已近一年未审理完毕,请求尽快审查。 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12月31日,第1374913号“孟氏整骨”商标、第3039201号“孟氏”商标、第30445292号“老孟氏接骨”商标、第45670140号“老孟氏接骨”商标的注册人提交了转让申请,请求将商标由“孟晓东、孟大勇、孟庆楹”共有转让给“孟昊、孟大勇、孟庆楹”共有。但因转让审查错误,第1374913号“孟氏整骨”商标、第3039201号“孟氏”商标的受让人核准时变成了“孟昊、孟晓东、孟大勇”。第30445292号“老孟氏接骨”商标、第45670140号“老孟氏接骨”商标顺利转让给“孟昊、孟大勇、孟庆楹”。本人于2021年7月6日,重新提交了第1374913号“孟氏整骨”商标、第3039201号“孟氏”商标转让申请,受让人为“孟昊、孟大勇、孟庆楹”,并于2022年2月25日已经缴纳费用。 商标局分别于2021年11月16日和2022年5月23号发了补正通知书,要求将第30445292号商标一并转让,但事实上这个商标目前的所有人就是转让申请中的受让人,补充通知的内容都是错误的,望审查员核实一下商标信息。 目前转让申请已经提交近一年,还在审查中。第1374913号“孟氏整骨”商标、第3039201号“孟氏”商标的转让申请一直没有审查结果,给权利人的维权带来诸多不便,请求尽快审查。非常感谢! 如有问题,可随时联系!
回答:
以上两件商标正在转让补正回文实审中,已经反馈催办,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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