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网申异议案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我们看到是“事实”这个地方是一个文本方框,而且有4000字的字数限制,远远不能满足异议正文的要求,可以将异议理由正文制成PDF文档,和“证据”上传的地方和证据合在一起上传吗? 文本、4000字字数限制,也不知道怎么构想出来的,使用起来非常不方便。
回答:
请简要概括,具体请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异议科010-63218500-5-7人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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