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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内公司商标文件送达地址的问题
时间:2022-07-14    访问量:0

问题:

对于国内公司而言,由于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难以及时收到商标无效答辩通知和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之前商标申请时的代理机构也不一定能及时收到材料。已经注册的商标,又无法变更代理机构。针对此种情况,请问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比如提供公司联系地址给国知局之类的。

回答:

您好, 针对以上情形,申请人可以提交变更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申请,“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栏:国内申请人填写此栏,用于接收您询问的商标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同时,也用于自行办理的国内申请人接收本申请的各种文件。国内申请人未填写联系地址的,文件送达至申请人地址栏填写的地址。国家知识产权局文件无法送达的,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直接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您可以直接网上申请办理,也可自行前往相关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或者通过代理公司办理。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变更注册商标名义地址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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