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关于提供第1401385号注册商标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
时间:2022-08-04    访问量:0

问题:

代理机构七月26号就收到了关于提供第1401385号注册商标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的电子件。请问该通知书的纸件,是否已经邮寄给原申请人了呢?快十天了,还没有收到该通知书的纸质原件。再请问,如果收到纸件,是否以收到纸件的日期计算答辩时间,而非以收到电子件的日期计算呢?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主送以挂号信形式发送至申请人,挂号信:XC73131903111;以主送送达邮戳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回文时间。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