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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阿里巴巴平台使用商标推广可以作为使用范围证明吗
时间:2022-10-08    访问量:0

问题:

第22682536号第9类“BEAUCAT”商标商标注册下来后,2017年以来一直有授权阿里巴巴平台和跨境电商平台在推广和宣传使用(回复商标局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作为商标合作使用证据。

回答:

您好, 留言中反映相关材料可以作为撤三答辩证据材料提交,是否可认定为有效使用证据需以审查员实际审核为准,撤三答辩材料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综合考量是否为三年内有效使用证据,您可将以上材料与其他证据材料一并提交以供国家商标局审核。如仍有疑问,请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撤三询问电话010-63218500-5-6人工详询。 国家商标局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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