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被异议不予公告的商标 请问复审流程怎样
时间:2022-10-08    访问量:0

问题:

被异议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请问在官网上能提交资料吗 ,具体怎么复审提交复审资料请说明下。

回答:

您好, 不予注册复审案件尚未开通网上申请服务,申请需以纸件形式提交,所需材料等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栏目-商标评审知识短视频进行参考。若有疑问,可拨打询问电话010-63218500-8详询。 国家商标局 10月11日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