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被异议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请问在官网上能提交资料吗 ,具体怎么复审提交复审资料请说明下。
回答:
您好, 不予注册复审案件尚未开通网上申请服务,申请需以纸件形式提交,所需材料等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栏目-商标评审知识短视频进行参考。若有疑问,可拨打询问电话010-63218500-8详询。 国家商标局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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