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因需要变更“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以便我们代理帮助国内注册人接收注册商标的后续文件,我们在网上系统进行相关申请提交,但在操作中发现网上系统暂未存在“变更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的选项,因此我们在“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中选择了变更地址选项,并填写了商标权利人的最新“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并附以相关说明。近日我们收到商标局的变更证明,但发现变更证明中变更了注册人地址,但并未载明“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的相关信息,故我们无法确定“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是否已经变更成功。因此请问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操作,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纸质版变更“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的申请?仅变更“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可以接受吗?若其变更成功,会有变更“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证明和公告吗?另外,注册人的商标都是2022年商标局新政策(注册商标不能变更代理人,只能变更“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以前的注册,请问是否可变更成功?”答复内容:请提供商标注册号为您核实。 商标局 3月23日注册商标号:50770121、50754830、50752621、50750217、50747802、50746685、47955754、42545591、42537979、42537942、39698582、39672997、30004506、28578820、28578764、28575542、28570465、28568811、28564557、28563072、28557817、28557797、28554837等
回答:
变更已核准,变更证明已电子发送至代理机构。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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