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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
时间:2022-03-24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后存在一年的保护期吗?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未排除撤销三年的情况,是不是就存在一年保护期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国家商标局对与您询问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法及相关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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