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广西五一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1年3月向商标局法律处邮寄了一份关于打击张凯等恶意申请注册商标的函件。函件说明了该自然人申请大量抄袭异议人字号、商标、作品的情况。现在,1.该自然人注册的多件商标因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一款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的情形被不予注册或无效宣告,仍在继续申请;2.恶意异议我们公司的商标;3.提交伪造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希望商标局能够将其列入黑名单中,对其恶意申请的商标予以驳回,或主动将其无效宣告。
回答:
请将相关证据材料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说明情况。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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