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转让一起递交,一部分不予受理
时间:2022-03-31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老师,今年2月我们公司共递交了42件转让申请,转让方分别是东莞莱升电子有限公司、阿联酋佳德利电子有限公司,受让方同为SVG企业,因受让方名称不规范,半个多月前,下发30件不予受理,我们公司已经将受让方更正,现在请问一下,剩下的12件不予受理什么时候下发,因为如果另外12件转让受理,那么将存在30件和12件受让方不一致的情况,有碍我们公司使用,麻烦您看下什么情况,如果另外12件也要不予受理,麻烦尽快处理下发文件感谢。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