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代理上报的第35514053、 35518952、59123265号商标的转让是由个体户名下转到经营者个人名下,提交之后,获知这种是需要做变更的,后又提交了变更,认为转让是会补正或不予核准的,但是转让下发了缴费通知,我们批量付款就一起付了,转让证明也已收到,这种还可以退款吗,我们退回转让证明,能否审理变更业务呢?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无法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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