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撤三答辩的时间问题
时间:2022-04-07    访问量:0

问题:

1.疫情如果导致,依旧无法去北京领退信,答辩是否可以没有答辩通知书和信封?2.撤三提供证据答辩通知书,挂号信没收到,4月6日发布公告送达。公告写着公告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也就是5月6日视为送达,加上2个月的答辩期限,是否意味着7月6日之前领退信,并且7月6日之前寄出使用证据答辩的挂号信,就可以,这样理解对吗? 如果不对,是6月6日之前就要寄出吗?

回答:

送达公告日期加30天视为送达,开始计算回文时间;将证据材料和退信公告复印件一起邮寄至国家商标局收文科收。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