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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审查乱象
时间:2022-04-11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第60621288号,初审日期: 2022-03-06。   与近似商标第8060675号,有效期2011-03-21至2021-03-20,期满一年时间2022-03-20.但是该第60621288号在2022-03-06就初审了,是否违反商标法第50条规定。商标局该如何处理?情况已经反馈很清楚,为什么还要去函给商标局综合处呢?那商标局是否就不处理呢?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会有专门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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