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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抢注商标进行长期追究
时间:2022-04-13    访问量:0

问题:

国家商标局商标从业者同志:我们国家在知识产权侵权方面,已经造成严重灾害,使得市场混乱,私人利益集团疯狂抢劫掠夺,严重糟蹋了科学和文化领域。为什么侵权剽窃、篡改、伪造,甚至明火执仗抢劫,洗稿,依然有恃无恐?因为存在漏洞,可以钻空子。比如,政商勾结,故意隐瞒抢注,到故意对投诉举报拖延时间,掩护违反行为,甚至教唆抢注。列如,山东省日照银行,2009年偷盗左旋申报商标8265792号,剽窃左旋的外观专利图形,剽窃、近似左旋商标图形,经过几年没有批准,左旋著作权人已经忘记了,相信国家保护了。突然间,2014年获得批准,紧接着又报批,13694361号,2016年批准36类。这样的事件。越演越烈,不给出答复怎么行呢?由于要求国家商标局审核抢注商标,可能商标局收到太多了,去年(2021年4月,商标局同志还打电话骂人,教训,威胁,真不知道这些人是为谁服务的?出于什么动机?)相反,著作权人报批商标,被一再否定。其中报批35类商标47172263号商标,被排挤,剩下复印项目?企业无道,和国家商标局没有关系吗?左旋知识产权证明http://www.zuoxuan.com/ZSCQ/05FH.asp左旋第二批版权http://www.zuoxuan.com/ZSCQ/WENZ/BQ01.asp沈老师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国家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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