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商标代理机构不愿意告知来文日期-巨杉
时间:2022-04-22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客户的商标驳回了,客户现在需要转代理机构,但原代理机构不愿意告知具体的驳回收文日期和驳回复审截止日期,请问对原代理机构可采取什么措施。客户名称广州巨杉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名下有15件驳回。商标号:61930349;61924472;61927582;61931302;61928811;61946496;61944191;61940213;61941264;61933787;61939906;61946948;61934306;61946970;61949949。商标局是否可以告知以上商标驳回通知书的来文日期和复审日期?我们公司是广州润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如需沟通可致电:

回答: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的日期,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需登陆网申系统查看。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