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我们宴樽商标被他人加上贵字变成“贵宴樽”被注册
时间:2022-04-22    访问量:0

问题: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我们宴樽酒业的“宴樽”商标是在商标局注册在使用的商标,怎么能够出现其他厂家在商标局以“贵宴樽”注册并生产出产品。我们强烈要求商标局主持公道正义,维护商标法的尊严。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国家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