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希望制止多次恶意注册近似商标行为
时间:2022-05-02    访问量:0

问题:

我19年注册下来“现春”35类商标。通辽市现春食品公司看我经营的很好20年注册近似商标“鑫现春”35类商标,通过初审,被我异议后,商标无效!于是其21年又注册鑫现春,与我同类别商标,又通过了初审!现正在异议中。现在22年他又申请鑫现春35类商标。他这种恶意注册行为已经让我们公司付出了很大的人力财力!恳请商标局制止这种恶意注册行为!

回答:

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对于新申请应按照现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法及相关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