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异议人变更的相关问题
时间:2022-05-05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您好,基于在先引证商标提出异议,如引证商标在异议审理过程中转让给第三人,有以下疑问望解答:1、是否必须办理异议人变更申请;2、是否要等转让核准后才能交异议人变更申请;3、如果异议人是外国主体,审查指南中列明异议人变更申请需提交的4种材料哪些需要公证认证;4、如转让后不提交异议人变更申请,是否会因引证商标已不属于异议人而导致异议失败;5、如提交异议人变更申请,是否也会因异议人名义与证据显示不对应而影响案件结果,甚至导致异议失败。

回答:

请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异议科010-63218500-5-7人工沟通询问。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