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商标驳回复审
时间:2022-05-10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情况说明应当如何填写?提供的证据需要上传电子版还是需要邮寄纸质版到商标局?

回答:

请于收到驳回通知书15日内提起复审申请,可以以纸件方式提交,也可网上提交。以纸件方式提交的,在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商标评审文书下载中下载驳回复审申请书(首页)和驳回复审申请书(正文)两个书式,按相关要求制作申请文件,可自行至中国商标大楼大厅25号窗口提交办理或者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商标局(评审业务)收。网上提交的,可自行登录中国商标网-商标网上申请栏目按系统提示自行提交申请。证据提交形式与申请书保持一致,若有疑问建议拨打询问电话010-63218500-8人工详询。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