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的主体确认
时间:2022-05-10 访问量:0
问题:
1.作为主体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事业单位有没有等级要求(一级、二级、三级事业都能作为主体申报吗?)2.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能作为主体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吗?3.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作为主体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但产品的区域范围划分超出该乡镇可以吗?
回答:
1、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的不以赢利为目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业务范围与所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地理标志申请人必须经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其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商标的具体使用人必须是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生产经营者。 2、地理标志具有特定品质,一般应指向单一的具体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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